各系、部、处室(校区):
根据院党委2020年8月19日第24次党委会要求,为切实做到"着眼于常,立足于防,落实于控",以防控措施的确定性应对疫情形势的不确性,保证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及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请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工作方案及制度,于8元月26日前报院办公室张元灏aic邮箱,由院办公室于8月30日前汇总,按程序审核制发。具体如下。
1、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院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
2、学生(学员)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责任部门:院学工处、教导支队
3、秋季开学教学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教务处
4、新生迎新工作和军训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院学工处
5、四系开学安全教育和学生物品清理及开学第一课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信息工程系、司法管理系
6、学生(学员)晨午晚检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院学工处、教导支队
7、学生(学员)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院学工处、教务处、教导支队
8、新冠肺炎疫情下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责任部门:警察管理系
9、学生(学员)公寓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院总务处
10、学生(学员)会议及集体活动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院学工处、教导支队
11、学院校园封闭管理办法及"百日安全"行动方案;
责任部门:院保卫部
12、师生体温自测报告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院总务处
13、教学、培训场所通风消毒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院总务处
14、疫情期间师生就餐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院总务处
15、学院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院总务处
16、师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方案;
责任部门:院总务处
17、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院总务处
18、师生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方案;
责任部门:院教务处、学工处
19、学生(学员)体育(警体训练)活动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警体部
特此通知。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