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员先锋模范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10:45:47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支部,各系部、处室: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员先锋模范队,在学院抗击疫情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员先锋模范队队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陈风华同志兼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队长。下设武昌校区分队和古田校区分队。

武昌校区分队队长由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徐元彪同志兼任,吴光学同志兼任分队副队长。队员有刘月朗、童锦文、王珏、郭茂发、邵则新、郑绪成、张盛、丁燃昌、熊小华等同志。

古田校区分队队长由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潘东升同志兼任,宛良川同志兼任分队副队长。队员有周康东、黄召猛、黄远军、欧阳俊、林红武、邱赤斌、魏巍、王程伍、卢志华、陈京昌、吴建萍、严国红、曹凯等同志。

二、工作职责

1、全面加强所在校区的防控管理。加强校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疫情防控期间,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区全方位开展卫生大扫除,加大对校区大门、家属楼等人员、车辆流动部位的卫生消毒频次,保持人员集中区域的通风换气。要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全力阻断外来感染源进入校区。要积极做好校区人员的思想稳定、心理疏导教育工作。对校区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协助做好转移、隔离、观察、消毒,并迅速向疾控部门报备、甄别。

2、协助做好保障物资储备。协助校区积极协调疾控部门做好疫情物资的采购、储备和分发工作,配齐配足药品、口罩、防护服、体温枪、消毒水等应急物资,有备无患,以备不时之需。

3、协助做好东西湖校区和汤逊湖校区的相关防控工作。要加强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假期期间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醒学生做好自我防护,减少外出,避免到公共场合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对出现持续发热症状的学生,要引导学生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到指定医院诊治、排查,并做好登记报备。要密切关注教育部门发布的返校要求,提前做好教室、寝室、办公室、食堂等区域的消毒。

4、加强疫情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微信群、QQ群、校园网等媒体的宣传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普及健康教育,加强心理辅导,大力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及时发现制止微信群、QQ群中不当或不实的言论,教育引导教职工正确面对、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5、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对校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三、有关要求

1、广大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厅和学院党委统一部署,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展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学院全体党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充分发挥党员立足本职、带头奉献、拼搏作为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生命健康。

2、要把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当作检验党性原则的重要试金石,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在厅党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全市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开学前后,学院还将视情成立东西湖校区、汤逊湖校区抗击疫情党员先锋模范分队。

中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