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31 15:59:37  浏览次数: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文件精神,现公布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要求,2020年学院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发布以来,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学习传达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在原院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明确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丰富公开形式

学院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进行改版,增设部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网站,强化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院还综合利用省司法厅专栏、各类会议、微博、微信平台、AIC数字办公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重点围绕学院年度工作情况、教学改革规划制定、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等工作,主动发布信息。

    学院还坚持重大事项过程公开机制。在2020年的疫情防控、招生、基建维修、资产租赁、大宗物资采购和财务等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师生关切,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全方位、立体式、全透明地展现学院防控行动和态度,更好获得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学院招生录取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确保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在基建维修、资产出租和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都公开发布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我院积极实施财务改革,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使学院财务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此外,学院在官网首页还设置了在线调查和在线互动版块,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学院按照教育部《办法》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0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1400余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500余条,通过微信公布各类信息90余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通过周报、月报、简报主动公开信息500余条。

一年来,召开教职工大会2次,党委会33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5次,院务会7次,各层面座谈会20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院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绩效考核制度改革等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50余项。

一年来,编辑印发党委文件30份、行政文件261份,各类简报400余篇,院周报11期、月报6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一是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二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三是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校抗击疫情各项行动;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四是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学院校园内网、校园外网、AIC系统和学院微信公众平台、QQ公众号分别向院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召开教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三是印发学院党委文件、行政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学院数字化办公系统文件共享等形式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院周报、月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院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六是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未收到有关收费情况、减免情况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情况

2020年,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需加紧制定出台,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进一步畅通和丰富。一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今后,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院系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紧研究制定出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是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加快推进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更新工作。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研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专此报告。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