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开展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助推学校“双高”建设,全面践行“三全育人”理念。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相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厅等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初评。为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的学生。
二、严格评审标准
各系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
(一)严格成绩标准
1.根据“评审办法”规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2.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财教[2021]310号”文件的规定,请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学生的证明材料提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3.若各系今年有拟申报的学生,请参照《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七条第二点“成绩要求”。
(二)严格标准
今年学校指标已下达,各系开展评选前务必确认清楚,请各系部严格按照下达指标类型进行等额评审。
三、规范表格填写
填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学习情况: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如果各系选定的不是同范围的第一名,注意核实第一名的情况及落选原因(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与奖学金材料一起报送备查),以免导致学生投诉。
国家奖学金是学生在求学期间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各系应重点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中选取确定,不得将国家奖学金当成对学生会干部或社团积极分子等类型学生的专有奖励。
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要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出现问题由各系负责。请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参评人作出评价意见。
(二)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学年(2022-2023学年)的必修课门数,不是整个在校期间的必修课门数(如出现20门以上要注意核对是否填错),同专业,同年级的不同学生,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
(三)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最多可填写四个奖项
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不含学校某部门)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统一填写“省教育厅”,国家助学金不是奖项类别,另外,各系注意提醒学生核对颁发奖励的各主管单位称谓,避免出现“湖北省教育局或湖北省教育部”等常识性错误。
(四)申请理由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
2.时间:不管各系实行“先公示后填表”,还是“先填表后公示”,学生“申请时间”必须与“院系意见”间隔不少于3个工作日。(时间可以打印,也可以手签,下同)
时间范例:
学生申请时间:10月7日或10月8日
例如:有系部先公示、评审后再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的,学生申请时间可以填早一点
推荐理由时间:10月9日
学生申请填写时间+1天左右
院(系)意见时间:10月11日
推荐理由时间+2天左右(2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3.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原则上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字数不低于300字左右,系部负责严格审核。
(五)院(系)意见。系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分管校领导签字
不得只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对学生情况和评审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应该不少于4个字段,同一系部学生情况稍作差别,请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参评人作出评价意见,评审情况可以保持一致,不要出现“批准”等字样)。
四、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系于10月16日12:00时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学生《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正反一张纸)纸质材料1份、教务处盖章2022—2023学年班级成绩单1份、申请审批表上注明获奖项目证书复印件一份、学生个人申请一份(16K材料纸写,A4纸打印均可,签名手签,字数1000字左右)。
(二)《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材料一份,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含电子文档,见附件2)。
(三)系部评审报告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四)系部评审、公示情况图片资料(纸质、电子档)。
(五)因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要求上报时间紧,请各系在评审前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审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评审,特别注意填表要求,按规定时间上报。上报材料如有不符合要求,将不安排整改,直接取消名额。
五、各系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警察管理系2名;司法侦查系1名;信息工程系3名;司法管理系1名;公共管理系1名。
六、公示时间要求
各系公示时间在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
学校公示时间在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材料规范说明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