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6:28:23  浏览次数: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层或网络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D ZC2023-0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04224

3、项目名称:纸质图书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15(万元)

6、最高限价:15(万元)

7、采购需求:

纸质图书一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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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层或网络获取

3、方式:

详见附件公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层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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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

联系方式:027-83293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联系方式: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昌亮、龚正浩、周文艳

电   话:027-84766877

 


附件: 

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一、现场领取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领取采购文件。

二、网上或邮寄领取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传到WHQD12345@qq.com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网上领取的,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故障导致文件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邮寄领取的,代理机构发出文件采取到付方式,邮寄中丢失、损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17754407723

 


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

   以上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以下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否则无效。

登记时间:                          

代理机构签字:

 

 


湖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