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26 08:51:29  浏览次数:

鄂武警职院发〔202150

 

关于推进《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各系部、处室(支队):

根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目前《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文本已正式成稿,为顺利推进规划任务落细落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推进实施工作原则

“旧地图上寻不到新大陆”,“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是学校发展的“新地图”。学校规划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实施过程中依据“五分三督二考评”的原则进行。“五分”是指“部门分类、项目分解、任务分领、责任分担、经验分创”。也就是将规划内容、任务、项目分门别类予以分解,并明确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在推进过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炼特色做法,推进学校高质量的发展。“三督”是指学校层面、各职能部门和系部处室内部等三个层面,对“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二考评”是指将“十四五”规划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实施年中和年终两个节点的考评和考核。

二、关于推进实施工作步骤

一)宣讲阶段

1.由科研处负责印制学校“十四五”规划单行本,发放全校教职工。

2.由科研处负责组织召开学校“十四五”规划宣讲会。各部门启动相关工作会议,进行研讨宣讲。

3.由办公室负责提请成立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

以上各项工作须在9月30日前完成。

任务分解阶段

1.由科研处制定《推进<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确定实施步骤。

2.由质量管理处对规划内容和核心指标进行具体分解,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素,同时制定《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规划目标考核情况说明》。

3.由办公室牵头成立学校理事会,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工作。

4.由办公室牵头成立校区征地与迁建专班并开展工作。

5.由教务处牵头成立专业群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工作。

6.由政治部牵头成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工作。

7.由各部门依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考核情况说明》对各自任务细化分解,分门别类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任务清单。

以上各项工作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

三、关于推进实施分规划和子规划分工

1.由政治部制定党团政治建设分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分规划。

2.由教务处制定专业(群)建设分规划、产教融合建设分规划、开放办学与国际合作分规划。

3.由学工处制定学生全面发展建设分规划。

4.由后勤部制定校园建设发展分规划。

5.由办公室制定学校治理体系建设分规划。

6.由教导支队、科研处制定科研与行业服务能力建设分规划。

7.由网信支队制定信息化建设分规划。

8.由计财处、总务处制定资金配置与项目库建设分规划。

9.由质管处制定质量提升建设分规划。

10.由招生处制定招生与就业质量建设分规划。

11.由五系三部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教学系部子规划。

以上各项分规划、子规划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由科研处收集汇编成册。

四、关于推进实施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对“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负总责,党委成员根据分管工作分工负责,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学校聘请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教育专家和学者、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咨询小组,对“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为科学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提供智力支持。

二)加强督导和考评。规划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及时总结调整,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有序开展,有力落实和跟踪问效。

三)加强资金保障。学校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健全财务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十四五”规划及分规划、子规划相关人员工作量计发,完善财务年度决算制度,为有序推进“十四五”建设项目提供保障。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9月13日